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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司法鉴定概论科目复习资料(19)

发布日期:2021-04-12浏览量:540

  第七章 我国鉴定结论的审查认定

  第一节我国鉴定结论的审前开示

  一、鉴定结论审前开示的理由

  ★鉴定结论审前开示——是指在法庭审判前,诉讼当事人将审判中使用的鉴定结论向对方披露的一种诉讼程序。

  ★鉴定结论的审前开示的理由和目的:

  1、确保审判的公正进行;

  2、可以提高诉讼效率;

  3、鉴定结论不具有当然的绝对可靠性;

  4、尤其是控方鉴定结论向辩方的披露是对被告辩护权的保护。

注:详细内容及信息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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