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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中国文化概论章节复习资料(28)

发布日期:2021-05-01浏览量:836

  第四章 传统中国的制度文化

  1.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中介;是人们为了适应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造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

  2.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渐趋完备,在春秋时期瓦解的一种社会制度,完整的宗法制出现在周代。周朝王位的传递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传嫡不传贤的方式,遏阻了一般王室成员对王位的觊觎。与宗法制密切相关的是分封制。

  3.在宗法制度下,礼俗的重点在于服务尊长。

  4.血缘关系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表现形态的差异

  (1) 希腊早期的社会也是建立在血缘宗族基础之上的,但希腊人生活在多岛的海洋型地理环境中,很早就从事海上的工商业贸易活动。这种流动性很强的生活方式,为冲破蒙昧时代的血缘纽带提供了便利。因此希腊较早进入了以地域与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

  (2) 古代中国地城辽阔,很早开始了定居式的农业,农业活动范围狭小,人 们聚族而居,固定的生活使人们缺少突破血缘关系的内在动力。当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国家的建立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时,原始的氏族组织、机构并没有瓦解,它只是在功能上适应了新的需要。

  5.宗法制的特点

  (1) 一方面用自然血缘关系来确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用自然血缘关系将人们紧紧连在一起,从而限制着人们社会关系的发展。

  (2) 在宗法制度下, 周代社会结构以宗族为基本单位。每个社会成员依据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确定其在宗族中的位置。

  6.宗法制的消亡

  东周以后,随着分封制的瓦解,完整的宗法体系崩溃。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了与分封制并存的地方郡县机构,秦朝统一之后,其废除了分封制, 将郡县制度推向全国。宗法关系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之中,并深刻地影响着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

  7.君主专制制度:秦汉时期确立的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君主专制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

  8.宗族祭祀与军事征伐是古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君王就是这两大国家职能的体现者。

  9.秦汉以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

  (1) 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君主是全国的最高权威与绝对权力的拥有者, 君主超越一切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是名副其实的专制帝王。

  (2) 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从中央政权机构看,自秦朝统一之后, 皇帝随即就实行以三公、九卿为主要官员的中央官吏系统。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名义上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太尉是中央主管兵权的军事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军务;御史大夫负责监察事务。从地方机构看,秦朝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郡县两级地方行政机构直属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郡县之下有乡、亭、里、什、伍等基层组织。

  (3) 严密的人身控制。严格的户籍管理是专制王权严密控制人身的最重要措施。什伍里甲制度是专制时代控制人身自由的最基层的组织形式。

  10.宗法观念对秦汉以后国家政治结构的渗透

  (1) “家天下”政权模式的长期延续。宗法制度原则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2) 亲亲伦理政治原则的不断扩张。亲亲是宗法制度的基础,在西周的社会政治秩序中,亲亲成为首要的政治原则。

  (3) 宗法原则成为维系王朝政治的习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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