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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京大学自考论文法律专业的具体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2021-01-05浏览量:831

  一、论文写作

  1、2021年12月31日在法学院网页上公布指导老师分配表及邮箱,考生在一周内,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论文编号+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此后考生的的论文应直接与导师通过电子邮箱交流。考生注意自留论文底稿。我校有列出选题供考生选取,考生也可自行拟定题目。注意: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考生与导师未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主动与院系联系人进行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2021年1月至4月,考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并反复多次进.行修改。考生应遵照导师的意见,多学习、勤思考,力争写出高质量的文章。

  3、2021年4月20日之前,考生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定稿。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考生还应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3-5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4、2021 年5月肿旬,我校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决定进行现场答辩或是线上答辩。知网系统默认考生最后一次上传的稿件为论文终稿'。如果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请考生准备论文终稿打印稿2份(黑白打印)和查重“全文报告单”1份(彩色打印),在5月来我校现场答辩时备用。如果采用线上答辩方式,考生仅需将论文终稿打印1份供自己使用即可。

  二、论文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我校已经出台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批次自考毕业论文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考生毕业论文必须通过学术规范检查,如果毕业论文重复率(即文字复制比)不能达到要求,则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成绩。

  查重工作将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端正态度,不可心存侥幸。考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数据,严禁抄袭剽窃,引用他人文章必须注明参考文献。如果查重之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不按时撰写及修改论文的考生,如若不能正常参加论文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

  2、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无证件者不予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4、每年的5月底、12月初可在省考试院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具体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应尽早办理,以免误事。

  四、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

  2、计算机相关专业的论文篇幅在5000字以上(篇幅不设上限)。其他专业的论文篇幅在5000到10000字之间即可。

  3、论文的页面均为A4纸。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五、网络课件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请考生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

  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2021年1月5日起,本批次自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用户名为考生报名自学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绝大部分为18位二代证,个别为15位一代证),初始密码均为考生18位二代证的后6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31日

注:详细内容及信息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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