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自考论文指导老师已安排好,下面是各位老师所指导的名单。
请各位考生查找自己的指导老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提纲(包括题目)发送到老师的电子邮箱。
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网站发布的“关于2021上半年批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及查重事宜的通知”,考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数据,严禁抄袭剽窃,引用他人文章须注明参考文献。如果查重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务必仔细阅读法学院网页上的《2021年(上半年)自考论文法律专业的具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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